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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早上。

    七点准。

    定了五点半的闹钟,响了后,我把闹钟推迟一小时,然后就行了,六点十几分自动醒来,然后去哔站评论区偷了几个评论,拿着这些评论去微头条和百家号发表了。

    一来一回,时间来到了七点。

    此时已经七点零二分了。

    我又耽误了两分钟。

    恐怕还有耽误两三分钟。

    今天虽然起得不早,但也不晚,肯定是要写书了,但我可不知道自己是不是真的去写的。

    但,一定要写,不写,就完犊子了。

    我真的真的,不愿进厂打工。

    这世界上最轻松的活就是写作。

    我连最轻松的活都拒绝了,还怎么走到简伯狐那一步?

    写书,应该是一件极为简单的事,但我总是把他当成极为困难的事。

    不写,我去写书了。

    ——

    哈哈哈!

    我今天没写小说,好像写了几百字,然后出去玩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