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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罗斯骑兵在人去楼空的骑士庄园驻扎,一些当地人带不走的炊具,满足了罗斯军对热饭的需求。

    很多战士在出发时被告知,由于骑兵作战的特殊性,队伍难以持续多日留驻某个地点,吃上正经饭是奢谈,能安稳睡觉就已经很幸运了。

    罗斯骑兵师从佩切涅格人,如今脱离主力展开行动的两队精锐,其中依旧有一些佩切涅格战士。

    昔日的骑奴都是罗斯军精锐,而且各个至少是小队长级别的基层军官。这样一个矮个子黑发战士,带上一队十人已经可以施展一些复杂的战术动作。

    甚至,一小队骑兵还能再度脱离他们的大部队,去独立执行一些任务。

    为两座大山包夹的盆地地形,这里地势平坦、水草丰美,如果这里不适合农耕何处适合呢?不过考虑到两队人马完全进入陌生地域,他们没时间静下心来探索,遂在新一天清晨,战士们再给外层依然烧得发黑的陶瓮再倒上河水,约莫煮沸了倒入麦粒……

    战士们再吃过一餐后,也不再做任何的破坏,他们将睡觉的铺盖快速打包,毯子卷起来以麻绳捆扎,再挂在马鞍后端便纷纷上马集合了。

    兄弟们行动很快,当太阳刚刚冲出低矮的东部圣马丁山的山脊,两队兵马已经开始通过最近发现的小木桥。

    菲斯克一如既往地屹立在桥头,他牵着马检视兄弟们顺利过桥,罢了再上马快速奔到队首。

    完全

    不必担心迷路,因为马蹄铁在踏过木桥后,就是踩踏在满是沙石的罗马古道。

    仔细看!古道上还能大量石板的遗迹。

    可以想见,它修造之际,也是地基部位以巨石夯实,罢了铺盖便于渗水的沙石,最后以大量石板把路拼起来。

    哪怕罗马人非常奢侈的用火山泥灰水泥铺设路面令它更平,反而不如天然石板更耐久。即便用了石板,自西罗马崩溃已经四百年了,再好的道路就只剩下沙石地基暗示着它曾经的辉煌。

    因为地基被夯得非常密实,在这水草丰美之地,数百年的雨水侵蚀都未能松弛地基。道路两侧的草丛快速疯长,极少数坚毅的草籽勉强在道路中部探头。

    也许再过几百年,这条罗马古道会完全被荒草覆盖。

    如今,它就是罗斯军狂飙突进的通途——继续沿着大路走,今日中午必到「大山谷」——被简单粗暴誉为VAVX

    VAVX,换一种拼写就是Vaux,它本身是「山谷」之意。

    山谷千千万,能被本地人几乎以专有名词称谓的「山谷」,一来当地的确是战略要地,二来罗马人修造的道路,就是从该山口穿行而过。

    当本地人称呼它时,也等于在强调山谷中有一条几乎完全平直的道路。

    这条路逢水架桥,随着比较碍事的奥恩河开始曲折地转向南部,罗斯军在进入大山谷前,将不再遇到实质性的碍事河流了。

    菲斯克一边检视

    部下过桥,也一边审视着奥恩河当前的河道。

    他也是听了阿洛维斯的说法,所谓这条河就是奥恩河的上游部分。河道依旧较为宽阔,长船航行是可以的,就是基本不能奢望容许两条长船并行。

    两队骑兵全部顺利过桥,现在后部的辎重马队,也开始有条不紊地过桥了。

    菲斯克注意到,一些驮马的背部还挂着被烧黑的陶瓮,仔细看上面还有些湿漉,像是被涮洗了。

    「嗬?!是哪支小队将缴获的陶瓮也带上了?」菲斯克没有多想,带上一些缴获的家用型炊具不碍事,倒是一个小陶瓮勉强可以一股脑地煮上满足一小队战士食用的麦子。

    菲斯克的双眼注视着那些随行的法兰克友军

    。

    老百夫长阿洛维斯,他歪着脑袋骑在马背,正优哉游哉地过桥。

    「朋友……」菲斯克轻轻举起手,他想说什么,话到嘴边也憋了回去。

    还是阿洛维斯率先开口:「菲斯克大人,今日你们做好战斗准备了吗?」

    「那是自然。看起来,你和你的人很悠闲的样子。难不成觉得接下来的战斗,我们……必将轻易取胜。」

    「难道还有变数么?」

    「这可不好说。」

    「放心。」阿洛维斯自信满满道:「我会继续给你带路,听我的,一切都会顺利。希望我们今晚就在凡尔登顺利过夜。」

    阿洛维斯说得非常轻松,就好似罗斯骑兵队此番是去凡尔登旅行的。

    这位老家伙有着别

    样的心态,如若他怕死,早就在去年死在蒂永维尔了。至于全队兄弟们几乎都安然,就是全仰仗于吉斯拉公主的手下留情。

    他活了一把年纪,作为法兰克族人,对于勃艮第人始终有着心理优势。

    凡尔登以及周边区域,现在它已经是勃艮第人的控制区。

    被查理曼灭亡的勃艮第,旧贵族们以全新的形态重生。凡尔登地区虽然是兰斯大主教的直管下级教区,当地本不该由军事贵族控制。

    可是,凡尔登就在马斯河的上游区域,勃艮第旧贵族带着大军前去,凡尔登当地的教士们,除了口头抗议还能如何?毕竟勃艮第旧贵族们皆已欧塞尔伯爵康拉德马首是瞻,这位伯爵的儿子威尔芬,还是本届「罗马皇帝」洛泰尔的外甥。

    威尔芬已经是上勃艮第的统治者,未来继承老爹的欧塞尔爵位顺理成章。

    明眼人都看得出,这样一位与加洛林王室沾亲带故,与图尔贵族、阿尔萨斯贵族是表亲的勃艮第贵族是前途无量的,此人正值年轻,未来复建勃艮第王国成为复辟王国的国王,可能性非常大。

    而且广大的勃艮第旧贵族,他们非常需要自己未来的领袖是年轻有勇气之人,威尔芬完全满足大家对未来君主的希望。

    勃艮第人的大军营在第戎,此军事要塞也是传统勃艮第势力的北部边境。

    如果勃艮第军继续前进,只要沿着罗马古道北上即可。

    在第戎北部

    有一座覆灭的罗马市镇名为诺维马斯格姆(Noviomasgum),现在,它被赋予另一个名字——新城堡(今讷沙托市镇),它就是勃艮第军更北部的大军营。

    第戎→朗格勒(安德曼图努目)→讷沙托(诺维马斯格姆)→凡尔登(杜瓦杜鲁姆,Dovadurum),这是一条非常完整的南北走向的罗马大道线路。

    尤其是凡尔登,所谓昔日的杜瓦杜鲁姆,它干脆是地区交通的十字路口。

    恰是因为这条贯穿整个勃艮第地区的罗马大道,勃艮第军队要走出山峦环抱,首当其中沿着大路夺下凡尔登,完全是理所当然的任务。

    而这光荣的任务,自然落在万众瞩目的年轻小王者威尔芬的身上——一位看起来仅仅二十岁上下的年轻人。

    没有人因这位年轻人太年轻而怀疑其勇气,恰恰是此人初生牛犊不怕虎,年轻意味着更强的冲劲,大家相信作战越是威猛军队胜率也就越高。

    因为一些贵族知道威尔芬的老父亲,曾做过查理曼字面意义的猎犬。

    老康拉德身上一直伴随着某种不堪,贵族们需要一个干净、年轻、勇敢的新贵。

    威尔芬真是完美人选,这一情况不但是老康拉德乐意看到的,他也乐意全力以赴支持自己的儿子。

    所以,威尔芬干脆带着一批劲旅北上,一部分勃艮第军队堂堂正正走在春季

    的罗马大道上,轻易就占领了凡尔登。

    当然到这个时候,威尔芬依旧打着他父亲的旗号——欧塞尔伯爵军。

    这一情况,进军的罗斯骑兵了解得极为笼统。

    不过,以菲斯克的脾气,哪怕知道了凡尔登驻扎了一万人,骑兵队一样要勇敢冲过去。但会考虑到敌我实力过于悬殊,会想着以更巧妙的方式翻越杜奥蒙山,再去凡尔登附近发动偷袭。

    骑兵队继续沿着大路西进,很快便钻入一片不大的森林区。

    森林平平无奇,带路的阿洛维斯却干脆向菲斯克调侃:「朋友。你们是否经常射杀野狼?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