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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纵然见惯世风日下,明白见风使舵更是人之常情,封十三却不乐意惯他这猪狗毛病。

    他当即抓住竹竿一抬手,眼见着就要把那尖上挑着的猪肝血糊人一脸,赶巧把这胖若两人的庞然废物凑个“殊途同归”,同谋一向做得很稳当的陈子列却忽然手一松,屁股往地上一塌,接着,便假模假样地嚎啕大哭起来。

    “爷,天爷,您可睁睁眼吧——”陈子列中气十足地哀嚎着,脸皮一皱,活脱脱一副浑然天成的倒霉样儿,“银钱没了,便没了,好好一块玉青天白日给打砸偷抢了也就算了!怎的还要让人堵着门揍!造孽啊!这日子还过不过咯——!”

    那竿子猪肝血还没来得及上头,先给他恶人先告状地泼上一盆污血,白胖公子气得连害怕都没来得及反应,率先骂了句:“咱俩到底是谁揍谁啊!”

    卫拣奴忍俊不禁,眼底划过一丝莞尔。

    他在心里不住地摇摇头,替小胖子叹了口气:“这傻小子,怎么给个套就进。”

    果不其然,这话刚一出口,陈子列活像是怒极反笑,揪着这话里的漏洞不放道:“所以你是真抢了我们的玉,对吧?”

    不待白胖公子给出什么反应,他便鼻子一吸,嘴角往下一撇,哭得愈发起劲,居然是一息之内便硬生生挤出满脸的涕泪横流,时不时还擤上两声,佯装无意地揩在白胖公子金尊玉贵的胳膊上。

    卫拣奴叹为观止地驻足,乍闻此声,顿觉此景实在辣眼。

    到底是自家人,饶是拎出去不甚体面,那也是自家人,他也不好叫人在外边儿这么可怜兮兮地招人欺负。

    于是这位鼓诃城里赫赫有名的无业小白脸儿,袖一拢,头一偏,慢条斯理地从小巷里拐出来,毫不心虚地问:“叫天爷顶什么用?真遇着事儿了,还不是得你奴爷来救。”

    听这语气,不像是病秧子,更像是他亲祖宗的活爹。

    说罢,他低下头,开始打量地上那长得委实不甚如意的白胖公子哥儿。

    片刻后,卫拣奴大概是觉得这么仔细端详这团油得发腻的惊天大肥肉,着实是委屈他那一双娇贵眼,登时一言难尽地移开了视线,抓紧问:“奇了,让你俩出门逛逛,又不要你俩现学杀猪,怎的还与……这位公子起了冲突?”

    “放屁!”白胖公子怒不可遏,被这俩人一唱一和弄得火气一冒三尺,“你个面爷儿说谁呢!”

    卫拣奴笑眯眯地一抬手,一直注意着他的封十三便福至心灵般地将那猪肝血连同那根竹竿,一齐狠狠砸上了白胖公子的脸,抽得他耳晕目眩,脑袋里“嗡嗡”作响,还隐隐作痛。

    不过一息,便听他倒吸一口冷气。

    龇牙咧嘴的样子是做不成了,泡饼般的大脸上浮起一层淡淡的肿胀,发起暗红,旁人单看着,就忍不住跟着痛。

    卫拣奴轻声细语道:“哎,看嘛,遭报应了——偏偏早不手滑,晚不手滑,你一说话,他手就忍不住滑。”

    白胖公子竭力忍着哭爹喊娘的冲动,那点儿为数不多的自尊心,让他忍住了快要脱口而出的“你知道我爹是谁么”。

    好歹他爹不仅喂得他浑身膘,还勉强给他喂出了点脑子,这公子哥环视一圈,估计是发觉自己到底是人微言轻,寡不敌众,当即切换了态度,也开始撕心裂肺地嚎叫:“亲娘!孩儿不孝!还没来得及成材给您床前尽孝,就叫人打杀了——!”

    “叫,再叫响点儿!”卫拣奴眼下的笑容俨然是无缝切换到了阴恻恻上边儿,只听他煽风点火的本事一如既往,不急不慢地说,“响到头了,我让你娘亲来你棺材板前给你尽孝。”

    封十三:“……”

    卫拣奴这人说话是这样的,也不知从前是如何活着,语气神色间总有一种说不出的轻狂气,仿佛是天经地义就高人一等。

    这样的人容易招人烦,会显得骄纵,还自带一种颐指气使的欠揍味,可他却不是。相反,卫拣奴无论是说些什么,怎么说,都有种难以言喻的力量使人横生出一节自己都不知从何而来的心服,莫名叫人下意识就偏信。

    封十三对此深以为然,哪怕这只是个口出狂言的病秧子,他居然都认为这人还真能做得出来。

    陈子列狗仗人势很有一手,连滚带爬地挪到卫拣奴身后,狞笑道:“听见没?还杵这儿看呢,还不快滚!”

    白胖公子灰头土脸,满身掺泥混“血”,看着活像逃难似的,原本就不大灵光的脑袋被这小白脸轻飘飘的一句话一吓,再让人猛地一呵斥,连眼珠子都差点儿没转得动。

    他张了张嘴,大约是还没反应过来。

    半晌等不到回应,卫拣奴不耐地“啧”了一声,封十三率先将那双漆黑不见底的眸子一凝,半带警告地看过来。

    有道是好汉不吃眼前亏,出门莫欺少年穷,不待他再开口,白胖公子浑身一个激灵,顿时明白了过来,赶忙找补说:“好,好好好……我知道了!真的!”

    说罢,他恨不能将自己搓成一个圆润的球,蔫巴蔫巴滚回了自家府里。

    陈子列登时狐假虎威地大笑起来:“哈,我就说他不可不怕咱哥儿……”

    剩下的“俩”字还没来得及出口,封十三却不依不饶,还想追过去:“跑什么跑,站住!”

    卫拣奴没心思搭理这帮小孩儿脾性,哪怕封十三不论是个子,还是脑子,都长在同龄人前边儿好大一截,可他到底年纪还小,活到今天也不过十三虚岁,卫拣奴足足长了他八岁有余,要不是实在闲着没事肯陪他戏耍一番,压根话说不到一块儿去。

    他冲少年招招手,示意见好就收。

    封十三看明白他的意思,便眉头紧皱着停在原地,明显是不大甘心。

    封十三:“可他抢了我给你买的……”

    “行了,这事儿再说,先跟我回去。”卫拣奴没好气地说,“一天天的,光惦记着给我惹事生非了你!”

    旁边那位格外有前途的“狗腿子”无比赞成地点点头,不赞同道:“可不么,其实方才我就劝他,吃一堑长一智,偶尔吃些亏也没什么的,偏偏……”

    卫拣奴:“偏你个头,吃你的亏!真好意思说,你还不如他呢,也不知道一缸饭里是怎么吃出你这么个桶装的滚地葫芦!”

    他嘴里边骂着,脚步边跟着挪回转身,此人大约是心知肚明自己身子不好,真惹急了动起手来肯定吃亏,深谙“上来就骂,骂完就走”的八字箴言,虽然时常上赶着招人嫌,却总能全身而退,屡试不爽。

    正所谓一家人吃不了两样饭,这俩人如出一辙的怂包行为尽数现在眼里,封十三紧紧绷了一路的嘴角终于弯了弯,那总也生冷硬的面部轮廓笼在夕阳下,居然依稀显露出几分柔软来。

    见人没跟上,卫拣奴头也不回地喊:“赶紧的,蹭饭都赶不上热乎了!”

    封十三轻车熟路地收拾完满地狼藉,拎着那袋子猪肝血小跑着跟了上去。几人之间已有了些距离,自打进了变声期,拣奴就不让他再高声讲话,怕伤了嗓子,好在封十三口条很顺,并不会因为刻意压低了嗓音而含糊不清。

    他清了清嗓,略微抬高了音调,声音不大却很清楚,道:“好,就来。”

    黄昏缀影,按理说该是照得人影伶仃。

    可此时的红扶街上却热闹极了,非但有气急败坏的美人,还有一前一后两个挨了一路骂的小少年。

    高高瘦瘦的那个明显是要沉稳一些,一声不吭地跟在后边儿,而相比之下不大稳重的那个,一张叽里呱啦的嘴从头到尾就没停下,反调唱着,还叫人一路捂嘴半拖半牵着训斥。